7500元拍奔馳賣家拒發貨判賠19萬 法院是怎麽判的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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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500元拍奔馳賣家拒發貨判賠19萬
『7500元拍奔馳賣家拒發貨判賠19萬』30日,#7500元拍奔馳賣家拒發貨判賠19萬#一新聞備受熱議。消息稱,淘寶二手拍賣又出現相似的網絡購物糾紛,被判賠19萬7500元拍下20.4萬的奔馳車,賣家卻稱價格標錯了!
有消費者爆料稱,自己在某拍賣網站上以7500元的價格,拍下了一輛原價20.4萬元的二手奔馳車,賣家標錯價格買家7500拍下奔馳。隨後賣家聯係自己,稱價格標錯了,並希望消費者能退款。隨後,雙方就此事訴諸法庭。
當時拍下後不久,店鋪客服聯係他稱“這款車不在售”、“已經沒有庫存了”,希望劉勇退款。不過劉勇拒絕退款,並在隨後的幾天內多次催促發貨。對於官方提出的退款補償,劉勇並不接受。隨後,雙方就此事訴諸法庭。
案件最新進展,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終審判決,賣家被判賠償消費者19萬,目前已強製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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